噬罪人
作者:呂秋遠
為愛落淚P78
心得:即使上法院得到勝利的判決,但有些東西還是無法挽回及平復,例如付
出的愛。比起金錢,愛才是原諒對方的主因。
故事:
分隔兩地的女人和男人有情感,過了十五年後女人才知道自己是小三,男人避而不見,女人在她得知自己是小三的第三十天,才第一次落淚。
她只想見男人一面,但男人避而不見。她因為得知男人在工作上收了不少代理商的賄款,她要把資料交給公司高層,藉此引誘男人出來面對她。對此行為,男人托人拿了張一千萬的銀行本票給她,希望她好好過下輩子,但她卻當場撕掉了本票。銀行本票,那和支票可是不一樣的東西,隨時都可以兌現的一張紙。男人只好找上律師,說是要告她要求分手費一千萬。傳票上的案由是妨礙名譽、恐嚇取財。看樣子男人是想要一口氣甩掉她,毫不留情面。
她更加氣不過,也找上律師,說是要互告。但她要的不是勝訴,也不要賠償金,而是可以見男人一面的機會。男人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麼,只好答應。
兩人約在會議室,男人到來,這位外表打扮都是成功企業家的男人,在此刻卻是滿臉的不安,顯示出他對於這段感情的欺瞞與不捨。
她靜靜看著男人,眼淚撲簌簌的開始掉,從眼匡到兩頰,然後無聲地落在桌上。男人看著她的淚,卻還是手足無措,就像個做錯事的孩子。
『對不起。』男人只勉強說出這句話。
她凝視他的眼睛,『最近好嗎?你要記得定時吃藥,冬天對心臟不好,北京很冷。』
男人沒預料到,她的第一句話,竟然是問候,他為之語塞。
『我只想聽你真心地跟我說“對不起”。還有,我也想跟你說,“我原諒你”。』,她自顧自的說。
男人傻了,或許他以為,迎面而來的是狂風暴雨的質問,以及腥風血雨的責備,但是他沒料想到,結局竟是如此。
她從座位上起來,轉身就走,留下一群錯愕的人。
是什麼樣的力量,讓她願意接受,十五年,一千萬,換一聲對不起?
我不知道,但應該只有那個字而已。
告白 P128
心得: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無奈,他們雖然犯罪,但在實際深入瞭解後,還是有可能會讓人同情。這事件表現出人性是無法用有罪無罪來二分法,因為很多錯是環境造成的,你說殺人是罪,那在保護家園的士兵是否開槍都有罪。
結論:以正常社會的觀點,有罪的人通常生活在不正常的環境。人性判斷善惡太過膚淺,但判斷環境卻又無從施力,因為誰會說這個環境(社會)有罪呢?
城裡的月光 P140
心得:有情緒障礙的人知道自己病情,替自己難過也無能為力,但看到身旁守護他們的人,真心話是我已經夠無能了,為何還有人能守著我?
結論:守著有身心障礙的人,才是真正最痛苦的人。因為當事人是被無情的命運奪走平凡的生活,但是守著他們的人,是自願被奪走人生。
p144這一次,我連眼淚都沒辦法流,只是悶在心裡有一塊大石頭,壓得我好痛。我又沒辦法呼吸了,而且想把一星期的藥全部吞下去。老公把我的藥搶走,然後抱著我大哭,「你不要這樣,我求妳。你放棄自己,我要怎麼辦?」
他很傻。
他跟我認識十年,結婚三年。他一直知道我有雙極性情緒障礙,也很努力在照顧我。說實在話,我不知道他愛我哪一點,我只是個拖累他的人而已。
我面無表情地看著他,就像一世紀之久。
沒有終點的流浪 P212
心得:我們對流浪貓狗的愛,遠不一位流浪漢,因位流浪漢造成的社會問題通常更大,但我們不能忘記他們也是人。而許多流浪漢並非真心想流浪,甚至很多人曾經是高知識份子、老闆,而他們大多是遭逢巨大的人情世故,被社會遺棄,對自己絕望,才會成為流浪漢。他們的人生巨變,通常也是無解的答案。
故事:
他原本剛事業有成,新婚不久,開車帶著妻子與三歲的小孩到山上遊玩,卻沒想到轉彎處一台對象的車讓他失去了一切。
車子跌落在山崖下,沒有小孩的哭聲,妻子只剩下虛弱的氣息要他先找小孩。小孩當場死亡,妻子也後來在醫院的路上走了。卻沒想到收到的是法院的傳票,過失致死罪。
檢察官依照偵訊的內容以及最重要的關鍵,現場只有他的車友煞車痕,從此判定是他的錯,他崩潰了。一系之間喪失家庭,還必須面臨牢獄之災,他當然不認罪。他被關了六個月。
娘家沒有提告,連賠償的罰金都想替他出,但是他拒絕了,因為他不接受判決。他腦海想的只有那台車的模樣、型號、駕駛長相。但即使她想破了腦袋,也想不出當天的情景。他每天只能掐緊拳頭,緩慢小聲的敲打地面,宣洩他巨大的憤怒與哀痛。而時間過去了,傷痛一直揮之不去。
他出獄後把房子賣了,就在這條省道上,騎著摩托車,到處散發傳單,希望有目擊者可以提供線索。他把所有時間和金錢都投注在尋找兇手,但是還是沒人能提供他一絲希望。這比大海撈針還難。
時間十五年過去了,也過了十年追訴期,他即使找到兇手也不能請求損傷賠償。民事和刑事的請求權時效也都已經過了,但他依然無奈地問「為什麼一個人犯法,時效可以幫他脫罪?」
親友們都勸他回歸社會,好好工作重新開始,但他卻說很清楚自己要做什麼,他過得很好,也在做他認為人生有意義的事情。這回覆總會讓關心他的人無力再說下去。
簡單來說法律已經無法還他清白,也無法尋找真兇。他唯一做的事情,就是在剩餘的生命漂流而已。
他最後喝完一杯茶,滿懷歉意地站起身說,「謝謝你聽了我一個故事,我沒什麼給你,不好意思。」
律師為之語塞,即使幫不上什麼忙,但他還是一派的紳士,與他流浪漢般的衣著完全不能搭配,連離去都這麼彬彬有禮。
生命對他而言,已經像是沒有終點的流浪。刑法有時效的規定,但他的傷痛,真的有時效可以治癒嗎?
一場遊戲一場夢 P250
心得:太過戲劇化的寫實,令人難以相信,因為大家總會希望故事是在可接受範圍內,但現實就是如此的超越一切戲劇規則與期盼。
本篇故事我最關心的部分,是女學生知道自己犯錯了,跟家長承認想阻止錯誤,卻被家長愛子心切而阻止,而自己也沒有勇氣跳出來承認。
因為女學生承認了,會變成是女學生的錯,家長當然不允許,另一點是整個消息風聲已經傳出去了,女學生的名聲早已破壞,家長當然會生氣提告。
然而女學生還是選擇了不坦白說,因為她害怕,這個害怕是令人同情的。她害怕告白之後,自己名譽受損,居然為了錢誘惑男老師?
第二點,她當下也是被害者,因為同儕間認為她行為不檢點,這是這個社會很奇妙的現象,被強暴的人也會被認為是她們誘使對方犯罪。例如一個穿著暴露的女子走在路上被人強暴,雖然對方會被判刑,但女子也一樣會遭受批評,這是何其的不公。
綜合以上,女學生其實也受傷了,當然也就更沒有勇氣站出來坦承一切。而女同學自己也得到不到想要的關心,更因此內疚在心裡。
故事:
一位男老師和一位女老師交往,但男老師受歡迎的程度常令女老師感到不安。此刻女老師以金錢幫助一位女同學,同時也要女同學幫他一件事,就是測試男老師是否忠誠。
女老師有天急忙地跑去告訴男老師,女同學昏倒在保健室。男老師感到保健室,進到簾子內的病床旁。女同學表情極為痛苦,小聲的說,「老師我胸口很悶。」;一邊抓住他的手過去胸部那裡。女學生見他緊張地縮回手,便把制服往下拉扯,再把裙子半退,連同內褲往下拉。男老師急忙地要阻止他,而惶恐的男老師一出手便嚇著了女同學,她本能似的喊救命,並伸手扯開簾子。而護士就在這時進來保健室,嚇得不攏嘴。
男老師被開除了,女學生的家長在眾目睽睽之下打了男老師,昔日所有的同事都用鄙視的眼神看著他。女老師蹲下來幫他擦拭臉上血,然而下一句話讓他再度墮入地獄:「你不配當一個老師。」
女同學當時還沒來得急整理心情,告訴女老師事情經過,讓女老師認為他就是個經不起測試的禽獸。而女同學深知這會讓男老師一生都毀了,便跟家長告白是怎樣接受女老師的金錢交易,以及事情經過。但家長為了保護小孩,唆使女學生說謊,檢察官當然也就相信女學生的證詞。
他被判了兩年三個月,出獄後沒有學校或補習班肯用他,即使他有明星學歷。接下來的日子他都在工地求生存,但這個痛還是讓他無法忘記。
於是他找上律師,礙於剛出獄跟被害人接觸會有誤會,他希望律師替他找真相。
律師找到了女學生,才知道原來是女老師計劃的一場測試,但女學生一時驚慌才會鑄成大錯。女學生更已如釋重負的心態坦承這一切。
男老師拿到了女學生當時的日記,他以郵寄的方式寄給了女老師,並且在接下來的日子,每天都寄給她一篇心情日記。他也得知女老師後來結婚,還有一個剛滿三歲的小孩。
直到有天,他帶著刀子去找她。女老師一見到他就一直哭,他只問三個字,「為什麼?」
女老師沒說,只是不斷地說,「我們應該在一起的,怎麼會這樣?」他看著女老師哭,一點感覺也沒有。他想起中風的媽媽,唾棄他的鄰居,找不到工作的屈辱。他拿起刀子,想結束掉這一切。
但女老師身後的小孩踏著學步車,咿咿呀呀的走道他面前。他突然覺得,這一切很可笑。他不知道女老師在想什麼,但他可不想要一個孩子沒有媽媽。他掉頭走了,只說了一句,「因為你的孩子,我不想恨你了。」
其實他根本不相信,女老師只是因為要測試他才會這麼做。
他在大樓的電梯內,眼中視線模糊,「都不重要了,都不重要了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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